为持续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提供线索和投诉举报,现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1.利用“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3.与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4.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5.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尚在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一经发现,民政等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劝散、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非法社会组织非常狡猾,绞尽脑汁用各种方式让人信任其“真实性”和“权威性”,便于其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明显特征:1.名称让人真假难辨: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名头,有的在名称上与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社会公众难辨真假。2.活动领域“蹭热点”:非法社会组织善于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热点,吸引眼球。 3.组织形式“品种繁多”: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令人防不胜防。4.包装宣传“高大上”:有些非法社会组织特意在党政机关办公地附近或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有的拉拢一些退休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站台”“代言”,有的找各种媒体为自己进行宣传“贴金”,用各种手法增加其“可信度”。5.用合法外衣做掩护:有的非法社会组织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有的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有的想方设法成为事业单位的下设机构,鱼目混珠。1.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4.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5.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要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地址、电话向民政部门举报。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非法社会组织发现预警”机制,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电话:029-83873573,邮箱:mz83873573@163.com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道桃源路83号(区民政局),邮编:7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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